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的设立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,1982年10月,教育部下发了《关于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的通知》,多数高校先后开设了思想品德课程。1985年中宣部,教育部颁布了《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(试行)》,要求普通高校必须开设法律基础课。1994年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》中,把“思想道德修养课”和“法律基础课”统一规定为“思想品德课”。1998年中宣部,教育部又颁布实施《关于普通高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》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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